现将《我院2022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》公示于学院网站,公示期三个工作日,(2023年2月14日至2月16日)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反馈,地点综合楼902。
3044am永利集团教学科研办公室
2023年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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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《我院2022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》公示于学院网站,公示期三个工作日,(2023年2月14日至2月16日)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反馈,地点综合楼9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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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13日